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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治理的五个特征

更新时间:2014-12-10 11:23:14点击次数:4266次字号:T|T
 

  (一)国家治理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传统的国家治理,治理主体只能是统治者,统治者不可能与被统治者分享统治权。而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由于政治文明的进步,代议制民主的缺陷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再加上科学技术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人民直接参与国家治理不仅显示出越来越明显的必要性,而且展示出越来越广泛的可能性。从而,国家治理主体愈益多元化。各种社会组织、团体一方面通过自治参与公共治理,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提供的途径和形式直接参与国家治理,或者通过国家向社会转移部分公权力获得国家治理权进而成为公共治理主体。

(二)国家治理客体由被动、单向式向主客体互动、立体式转化。传统国家治理以“民”为治理客体。现代国家治理客体已经完全立体化,不只是国家治民,更有民治国家;治理对象不只是经济、市场,还有社会、生态环境;不只是现实世界,还包括虚拟世界。现代国家治理,“民”不再是纯粹的、被动的治理客体,而主要是治理主体。“民”虽然在一定的时空也可以成为国家机关治理的对象,但在更多的时空,“民”成为国家治理的主体,国家机关和执政党均是代理“民”参与治理。

  (三)国家治理目标由以统治秩序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化。传统国家治理主要追求统治秩序。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在国家治理方面主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将之推向极致,转换为“以GDP为中心”。现代国家治理目标应该是以人为本,追求人的可持续发展、自由、幸福。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的治理,其最终目标均应是提高国民的福祉。统治秩序、经济发展、改革开放,最后都是为了人,离开了人的可持续发展、自由、幸福,发展和秩序都必然异化。

  (四)国家治理方式由专断、神秘化向规范、透明化转化。传统国家治理方式的主要特征是专断和神秘化。现代国家治理的方式则要求程序化、规范化,要求公开、透明、公正、参与、协商和诚信。在现代法治国家,为了规范国家治理,一般都制定了行政程序法、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法律规定国家治理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等应遵循的其他基本原则及制度,如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合理预期原则、告知制度、听取申辩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等。

  (五)国家治理手段由人治、权术之治向法治、文明之治转化。传统国家治理手段多采用人治、权术之治。现代国家治理显然不能运用上述手段。现代国家治理手段的选择不仅要考虑其有效性,而且要考虑其正当性和文明性。与传统国家治理不同,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手段是民主、法治和科学。现代国家治理涉及的治理客体、治理对象、治理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在坚持民主法治的前提下,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即在坚持民主法治的同时运用科学的手段,以获取解决问题的最优或较优方案。

【点评】国家是人类政治文明演进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政治发明,而人类对国家治理的探索也已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与现代国家形态和现代国家原理相适应,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正经由一系列的转变,其核心就是制度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现代国家治理的新特征,反映的正是人类社会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新突破。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

(编辑:chenyo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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