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历史沿革
1952年,中国进行高等院校院系调整,在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基础上,合并成立了“北京政法学院”, 毛泽东主席题写了“北京政法学院”的校匾,办学地址为当时的北大红楼,钱端升担任首任院长。北京政法学院由原北京政法大学法律系、政治系,原清华大学政治系,原燕京大学政治系大部分师生,原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社会民政专业少数师生及原北京大学的一部分行政人员组成。
1960年,北京政法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院校,学院改为由公安部和高教部领导。
1965年,学校改由最高人民法院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的正常教学开始受到极大影响, 到1969年秋在校各届学生先后离校,1970年底中央宣布撤消北京政法学院。
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复办北京政法学院。在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努力下,星散在各地的教职员工陆续重返校园。197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任命曹海波同志为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同年秋北京政法学院恢复招生。
1982年邓小平同志指示: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办成中国政法教育的中心。1983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将筹办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专题进行部署,邓小平同志亲自为学校选任校长,中央批准该校一校三院建制,使该校获得了当时全国高校最高规格的配备。该校研究生院的设置成为全国首批,法学研究生教育因之也开新中国的先河。1982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筹备工作计划,同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以北京政法学院为基础的中国政法大学,由时任司法部部长刘复之兼任校长。5月7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大会在公安部礼堂隆重举行,1000多名师生员工参加了大会。当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陈丕显、胡启立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了典礼并发表了讲话。
1985年冬新校正式破土动工,1986年6月7日,新校奠基仪式隆重举行。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的乔石同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同志参加了奠基仪式。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中国政法大学”校名。
1991年夏,投资1.2亿经过5年艰苦施工的昌平新校终告竣工。同年秋,学校的办学主体及工作重点从学院路校区转到昌平校区。
1997年1月26日,经司法部党组决定,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及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并入中国政法大学。
2000年1月,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过程中,中国政法大学以整建制划归教育部管理,走上了更为广阔的发展道路。
2001年9月,以校长徐显明、书记石亚军为首的新一届学校领导班子成立,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司法部改为教育部。由此,中国政法大学由过去的行业性办学改变为按高等教育的主流标准办学,学校一下子从行业的龙头翘楚降为综合势力排名的末端最后,甚至连“211工程”建设也被排除在外。面对挑战,法大人在新一届校领导的领导下再次发扬不甘人后、艰苦办学的传统,奋起直追,将压力变为动力,通过更新理念,调整定位,重组学科,改革体制,短短几年,学校实现了由单科性向多科性,由教学型向教学科研型,由行业性向开放性的历史性转变。
在2007年学校成立55周年之际,经过5年的努力通过实施“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本位”的理念,以及“学术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四大战略,学校实现了诸多跨越式发展:学科——由2001年的五个博士学科点发展为今天的十九个博士学科点;学术势力——承担国家级课题的数量及人均科研经费均已进入全国前十名;国家级教学科研基地由1个发展为4个;学术队伍——由过去的430名教师发展为近1000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数由过去40人增长为近500人;社会影响力——政府、学术、社会三大评价体系中的名次均大幅前提。尤为可喜的是,在法学的十个二级学科中,该校具有优势地位的已占半数以上,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后培育的新的学科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非法学学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政治学科、经济学科、哲学学科等均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获得了博士授权。博士、硕士的研究生教育已涵盖了人文社会科学的所有学科。
2008年5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法大”视察与学校师生共度五四青年节,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法治理念,称“中国政法大学是我们全国最高的培养法律人才的学府,学校承担着重大而特殊的责任”,他希望把中国政法大学发展成为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中心、培训法律干部的培训中心、科学研究中心,法律资料中心以及对全民进行普法教育的普法中心。
2008年10月23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先生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礼堂共同为学校中欧法学院撩开那红色的轻纱之际,骄傲的法大人等待的这一刻真正地来临了。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与欧盟委员会之间的政府性质的重要教育合作项目,中国政法大学经过多番努力最终从国内几所著名高校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成功接下这个重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