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改革几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更新时间:2014-06-20 10:53:40点击次数:3954次字号:T|T
在外部进行改革的同时,农业内部也要进行改革。在世界任何国家,最终农民群体不可能变成零,工业化后仍会有一部分农民留在农村,政府要关注这部分人口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怎么关注?近期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第一,对农民的收入要采取直接的支持政策。间接支持也要搞,但是要有重点。有人反对对农民进行直补,我觉得这里有两个误区需要注意:一是以现行的体制,我们总搞间直接补贴能不能坚持下去?过去对粮食采取的就是一种间接补贴,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越改补贴越多,造成低效益,引起腐败,农民损失大,支付成本高。二是中国现在实际上需要进行直接补贴的不是多数人而是少数人。我国目前用于农、林、牧、渔的劳动力是31991万人,但实际算一下,真正用于种植业的劳动力目前不到2亿,如果剥离一些东部沿海地区,仅剩一些农业主产区,实际需要补贴的就是1亿人。因此“我国是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是个错误的概念,真正要补的实际是少数人,而不是多数人,如果进行直接补贴我们还是有能力的。 第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期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改革思路应该是,粮食出产区的购销要放开,国家的储备粮数量要减到合理界线,国有粮食企业要走市场化的改革之路,对粮农的保护和补贴要与国有粮食企业划断,采取直接的补贴办法。 第三,农村金融改革。目前,我国推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不够,范围太小,效果也没有农村税费改革那么大。今后,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在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沿着金融市场化方向,设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从金融市场主体和资金规模上都增加供给,用一种平等观念对待农民,让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有权利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我认为,想靠现有的金融体系来解决农村金融贷款难问题根本没有可能,必须通过改革发育新的金融组织。 第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是联系在一起的。下一步,在土地方面应该优先实行土地市场化,要把土地作为真正的商品进行交易,让土地的所有权真正归还于集体,不要再让一些城市人和一些中介商来非法剥夺农民。当前,土地产权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应该有物权,农民用土地可以进行抵押,进行投资,要把农民现在的使用权变成一种准商品。现在强调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彻底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我觉得,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后,再来考虑土地的产权制度改革才算合适。 第五,农村公共品供给。目前,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品不是一种 “恩赐”行为,而是一种责任。农民跟市民一样有发展权,有生存权,政府应该承担起最起码的公共品的供给。公共财政要把公共品真正地、公平地分摊于城市和农村,现在到了应该用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共品投入的时候。 最后,农民要有自己的组织。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不但要有政府来保护,有法律来保护,而且要由自己来保护。现在农民在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流失,除了政府和法律之外,还必须自己组织起来。农民组织的发展不能太急,也不能依靠行政命令,我主张首先应该鼓励农民成立一些行业组织、专业协会,比如农产品销售合作社、农业技术协会等,在这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或税收政策予以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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