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谯城区:
更新时间:2014-06-22 23:45:02点击次数:4022次字号:T|T
正义网亳州5月27日电(通讯员 宋春华)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并于5月27日在召开了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
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是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参与刑事诉讼的情况下,由司法机关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担任“临时家长”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这项制度的设立不仅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应享有的合法权利,有助于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进一步规范司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推动司法公开公正。该举措在为涉案未成年人带来温暖的同时,也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又加装了一道“防护栏”。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增加,我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未能及时到场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从教育系统、司法行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共青团和大学生村官队伍中严格选拔,确定了8名富有责任感和爱心的人士担任合适成年人,这对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大意义。”该院检察长葛绍志表示。
“合适成年人参与到涉罪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过程中,不仅能够帮助孩子消除恐惧和焦虑心理,还能使其感受到司法温暖,有利于帮助其恢复信心,早日回归社会,对未成年人有很大的帮助,这样的政策我们肯定会大力支持。”亳州市谯城区青云中心小学的王露丝老师在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上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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