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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预防“走进”省属国有企业

更新时间:2014-05-30 11:18:21点击次数:1592次字号:T|T

   国企“一把手”犯罪现象严重、中高管理层腐败突出,涉案罪名相对集中、贪污受贿所占比重大,涉案金额普遍较高、发案行业特征明显……针对当前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所呈现的上述特点,28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和省国资委联合召开座谈会,决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与所属国有企业一起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省检察院通过对近三年所查处的国企职务犯罪情况的分析发现,工程承包、财务管理、企业改制、物资采购、人事变动和一线业务等环节,是国企职务犯罪的重点发案环节,其原因多在于企业廉洁文化缺失、法纪教育薄弱、内外监督乏力以及查处和预防不够有力等方面。为此,省检察院和省国资委经过协商形成共识,认为很有必要加强针对国企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完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来遏制目前国企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促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据了解,作为目前正在进行的“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省检察院和省国资委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国资监管部门,要通过开展预防调研、做好预防检察建议、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推进国企廉洁文化建设和加强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协作配合等方式,深入推进相关预防取得实效。

  该意见同时还将淮北矿业集团、安徽叉车集团、安徽交通投资集团、建工集团等四家省属国企确定为本年度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进国企示范单位。

  在座谈会上,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国企主管部门、国有企业一道,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把预防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她同时强调要发挥国企在预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来开展预防,做到尽职不越权、到位不越位、参与不敢于、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严格依法预防,不踩红线,不走禁区,坚决防止滥用检察权情况的发生。

(编辑:jcyxu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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