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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食药改革如何由表及里

更新时间:2014-06-25 18:09:08点击次数:1890次字号:T|T

学者刘鹏最近撰文指出, 地方食药改革的下一阶段的重点是推进改革更好地由表及里,从上天走向入地,从形式调整走向内容建设。在监管理念、信息、资源和技术支持上应当划零为整,优势互补,从而真正实现地方食药改革1+1+1>3。为了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刘鹏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首先,建议国务院或者国家总局从全国层面展开一次对各地基层改革的全面调研与总结,对改革进程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发给各个省市学习,加强各个省市之间的横向交流与共享,并对各种不同模式的监管效果予以动态考察,以便从外部动力和动态发展角度上加以督促和推进改革。

其次,建议各地在实施相关改革意见时,能够遵循“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基本原则,对新成立的食药监部门的编制核定与经费投入应当根据新的职责予以一定程度的增加,避免在机构改革中出现大面积工作人员利益受损的逆向选择局面。各地政府不能抱着增加监管机构编制无益于经济发展,反而会增加麻烦的错误心态,而应当充分认识到中央提出的食药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严肃性,宁可在其它经济工作方面缩紧编制,也不能削弱食药监管队伍的编制。

第三,强调将工商、质监划归地方的机构改革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改革同步进行,进一步明确从各部门划转人员的比例,对取消垂直管理后的工商、质监人员划归制定一些必要的扶持或补偿政策,鼓励更多的工商和质监工作人员充实到食品监管工作队伍中,以免食药监机构在改革中的监管力量受到削弱。同时,加大新机构人员的培训与宣教工作,增强监管人员对新设机构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逐步构建鲜明统一的监管文化。

第四,建议各地在整合检验检测机构的过程中,应当明确检验检测机构的编制和财务属性,对整合后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统一推进。此外,推动不同层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力量整合合并,集中有限资金和技术力量,甚至可以实行不同地区在检验检测项目上的分工整合,同时逐步加大引入第三方委托检验的方式,加快检验检测机构逐步整合并走向市场。

第五,建议各地在实施相关改革意见时,应当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力量的配备标准,防止因机构改革而出现基层监管力量弱化的局面,实行监管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产业和消费聚集地区进行分类配置,同时提倡更多的上级监管部门人员走出办公室,下沉到基层一线,帮助和指导基层机构开展监管工作。

由于我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当前的地方食药体制改革并非一定要追求形式上的一刀切,但在监管理念、信息、资源和技术支持上应当划零为整,优势互补,从而真正实现地方食药改革1+1+1>3,为维护中国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奠定基础。


(来源:《民生周刊》)


(编辑:chenyo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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